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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中医联会:中医立法待法院聆讯
新闻频道 - 华社要闻
作者:明报   
2013-03-30 12:20

安省中医联合会昨日发出公告。公告指出:

(1)过委会声称我方律师团没有将文件递交正确的法院,也没有提交必要的文件,以及联合会的律师一口承诺将聆讯推后到2013年5月30日,这完全不可信。众所周知,安省只有一个高等法院,作为资深皇家御用大律师及其他两名安省法律界的著名律师,不可能不递交必要文件,也不可能不知道法院的正确位置,更不可能由律师推迟聆讯,而是要由法官决定永久禁制令的日期,这都是基本常识。

(2)所谓过委会公告的发出人,并不是管理局的主席,也不是注册主任,也不是过委会的行政人员,而是一家声称是多元文化市场和广告代理商的主管会计。

(3)管理局只是一个登记公司,其运作必须在法律之下,其并非政府机构的一部分,也没有任何法律执行权力。法律的解释权不在过委会或管理局,也不在安省卫生厅,而是在安省高等法院。

(4)过委会声称,4月1日之后还可以递交登记申请,本身与其使用管理局名义在各报纸刊登的广告所述完全不符,也与其一贯宣传登记报名截止期为3月19日完全自相矛盾。

(5)2013年3月27日,安省中医联合会已入禀安省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5月30日,将会决定是否下达禁制令。

(6)过委会声称,只要求业者在紧急时以“基本流畅”的英法语进行沟通,会员有权使用他们的语言,与《注册条例》中要求业者执业时使用“合理流利”的英法语要求完全矛盾。

(7)安省中医联合会的律师团将对过委会“藐视”法庭及误导公众的事实提交安省高等法院,并保留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权利。

(8)安省中医联合会的大律师团对安省卫生厅长马修斯、注册主任张关亮冰及6名现任委员提出了167条违反加拿大宪法、人权法和其他法律的指控。我们相信,2013年5月30日,安省高等法院有充分的法理依据下达永久禁制令。之后,我们会继续追究上述8人的个人法律责任。

安省中医联合会提请广大业者注意,收集任何组织和个人言辞,指安省业者在4月1日之后不能行医和不具有医疗权利、头衔等的信件、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等证据,提交给我方大律师,统一由律师团提交安省高等法院作为控告证据,一切法律费用由我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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