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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份申请先到先得 华裔叹更难申请
移民频道 - 移民快讯
作者:明报   
2013-05-1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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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尼部长昨日在会上引用的一份报告,是专门就本国是否应该收紧移民政策展开的一次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六成的被访者反对父母、祖父母及成年子女的团聚移民。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昨天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2014年可循父母(或祖父母)家庭团聚的移民名额,须有待今年秋季,作年度评估才得出具体数字,但他预期名额将维持在2.5万个左右,与2013年及2014年的目标相约。

积压个案仍用旧标准审批

父母(或祖父母)家庭团聚的新标准只适用于明年接受的5,000份申请,目前联邦移民部正处理的积压个案,则仍会沿用旧标准审批。

至于明年接收的5,000份申请,则以先到先得为准。为公平起见,初步会排除让申请人亲自交件,但如何厘定“先到先得”,又或交申请表的安排,则有待移民部稍后公布。该5,000份申请的审批时间预计为3年半。

目前,父母(或祖父母)家庭团聚的积压个案有12.5万个,较移民部推出行动计划(Action Plan for Faster Family Reunification)时的16.7万个,下降了25%。康尼估计,到了2015年前,积压个案相信可减低至4万个,审批时间更缩短至1年半。

目前全国只有密西沙加市一个办公室,负责收集父母(或祖父母)家庭团聚的申请,有移民顾问质疑,明年的5,000份申请以“先到先得”的方法接收,居于密市的申请人,大可亲自递表,相较须透过速递交表的申请人来说,岂非占尽先机?

为求平等 可能不准上门递表

康尼表示,递表方法有待容后公布,但他强调会确保机制公平,务求人人机会平等,初步更不排除不准申请人上门递表。

根据过去的规定,申请父母(或祖父母)家庭团聚者的未成年子女年龄设限定在22岁,但只要该子女仍在肆业,即使超过所定年龄,仍可获得豁免。但在新例下,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不但下调至18岁,而学生豁免权亦被取消。换言之,在学的超龄未成年子女不会获得豁免。

在学超龄子女豁免取消

康尼说,他们已是成人,便须依照成人的方法来加,例如申请学生签证,不能再假装小朋友。

联邦政府同时将超级签证转变成永久项目,当父母(或祖父母)家庭团聚申请门槛提高,将可能更多移民转向超级签证。但目前超级签证拒签的比例亦有14%,被拒原因大部分与未能符合收入要求。康尼坦言,这些移民若日后要与父母团聚,不要求最低收入或体检的普通签证,恐怕是他们唯一出路。

华裔叹难申请父母移民 要求大幅提高30% 收入难达标

移民部公布2014年受理父母及祖父母申请的全新要求,不仅将收入要求大幅提高30%,申请人必须提出3年收入证明(过去只需要1年),而担保年限更从10年改为20年,严苛条件吓坏正着手准备文件的申请人,一些父母相对高龄的申请人则已完全放弃申请父母移民的念头,改劝父母留在中国养老,还告诉家长加拿大似乎不欢迎年迈移民。

加拿大统计局每年会因应国内的经济指标、国民收入等制定一个年度的“最低收入标准表”(Low Income Cut-off;简称LICO)。在旧的父母祖父母团聚规定下,担保人收入只要达到LICO的标准一年就符合资格;但在新规定下,则担保人的年收入必须达到“LICO加30%”。

例如,一个两人家庭,要担保一名父母移民,在2013年的LICO水平下,年收入只需35,657元就合资格申请;但在新规定下,他们的家庭年收入则需要达到46,354元。又例如,如果一对夫妻育有一名子女,想申请一对父母,即五口之家,旧规定需要家庭年收入为4.9万元,新规定则需要6.3万元。

收入标准大幅调高,已让许多申请人望尘莫及。陕西西安来的骆洋,抵加3年多,刚开始工作并不好找,直到最近1年,才经由朋友介绍找到稳定工作,收入不算高,但也逐渐达到申请父母的收入要求,她原来想等明年初申请开放,即为父母提出申请。

骆洋说,但现在新规定一出,收入要求增加30%,令到她的收入一夕之间差好大一截,她很担心,可能未来3年至5年间,均没可能达到新要求担保父母的收入标准。

骆洋说,本来在温哥华生活费高,父母不忍心加重她负担,已不是很想移民,但由于家里只有她一个女儿,而她又嫁到温哥华,觉得有责任照顾年迈父母,所以才在最近说服父母办理移民。但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骆洋说,知道昨日新出炉的规定,她很失望,可能要告诉父母,需要放弃申请他们移民的念头,并请他们谅解。

也在计划申请父母移民的中国移民Sylvia称,她比丈夫先抵_,最近1年丈夫才结束在中国的工作来温哥华长住,两人有一名女儿,由于在国内的老人家很想念孙儿,所以她本来想为已经70岁的父母办理移民。

收入只能申请一人 感为难

Sylvia说,她和丈夫两人的收入相加,原本已够资格申请一对父母,但标准提高后,他们的收入已不够申请一对父母,最多只能申请一人。她昨日知道消息后非常震惊,还不知道如何向期待可以移民的父母开口,她认为,最大可能是两人都不移民,毕竟,不可能只让父母当中一个人移民,这样对无法移民的父亲或母亲,非常不公平。

移民律师王仁铎称,新宣布可看出,移民部将第四类家庭团聚(Family Class 4)即父母及祖父母申请的顺序,排到最底,去到可有可无的地步,而各种设计均是让申请人最终打消申请父母的念头,让中国申请人知难而退。不过,他说,之前移民律师方面还曾预期移民部可能会无限期暂停父母申请,或干脆取消类别,现在能够重开,对一些收入高的申请人来说,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3年半申请时间太长 难满足移民“迫切”需要

林达敏和吴冰2位资深移民顾问,对于新版长辈担保法都有不满意之处。吴冰认为,条件更苛刻了。林达敏表示,3年半申请时间仍然太长,难以满足“迫切”的需要。

吴冰表示,新规定的条件各方面都苛刻许多。

一是担保人的收入规定提高了30%。她说,这个幅度相当大。比本来的要求增加了上万元。

二是担保人的收入水平必须保持3年以上,担保人需要提供前3年的税单来作为证明。但在经济不景的背景之下,不少人难以达到这个要求。

三是,担保期限从过去的10年,倍增至20年。许多人将父母担保来是希望他们未来领取老人金的。现在这个希望渺茫了许多。

吴冰表示,2012年到2013年期间,政府批准了5万名担保父母移民。但明年的名额却只有5000名。估计明年开年不足一星期,报名就额满了。

林达敏则主要认为申请时间虽然减少了一半,仍需3年半,还是太长。

他说,现在年轻人申请父母来加拿大,许多是要他们带孩子,以便年轻夫妇可以返工。特别是,有的单身家庭,更是需要父母帮助。这类的需求,都具备迫切性。3年半的时间就显得很长。

此外,新法下,担保人的收入要求也提高了。他认为,收入比较多的人,可以请保母带孩子,反而收入不够者对父母来的迫切性比较大,但却不够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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