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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团聚年初重开 担保条件苛刻
移民频道 - 各类移民
作者:明报   
2013-05-1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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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如图)昨天正式宣布,联邦移民部将从明年1月2日开始重新接受担保父母或祖父母的移民申请个案,该类申请个案的限额为5,000份,个案审批时间预期为3年半。有资深移民顾问认为,新规定的条件在各方面都苛刻了许多,更吓坏正手准备文件的申请人,一些父母相对高龄的申请人则已完全放弃申请父母移民的念头。

担保人收入提高30% 担保期延至20年 审批时间3年半

联邦移民部已就担保父母或祖父母的移民申请类别重新制订了申请要求,包括将境内担保人的担保期从现时的10年延长至20年等,从而确保境内担保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供养父母或祖父母,防止加拿大人在海外的父母、祖父母成为加拿大纳税人沉重的经济负担。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昨天上午在位于密西沙加市的移民部办公室召开新闻会,正式宣布了加快处理家庭团聚移民申请行动方案第二阶段的具备内容,包括:

第一,加拿大在2012年和2013年吸纳的父母和祖父母移民的总人数将达到5万人。加拿大在2014年吸纳的父母和祖父母移民的人数也将保持高水平。

第二,让“超级签证”计划成为永久性的计划。

限额5000份

第三,针对担保父母或祖父母的移民申请类别重新制订了申请要求。

第四,联邦移民部将从明年1月2日开始重新接受担保父母或祖父母的移民申请个案,接受该类申请个案的限额为5,000份。

值得一提的是,联邦移民部为了清理积压个案,已从2011年11月5日起暂停接受担保父母或祖父母来加团聚的移民申请个案,“冻结期”从原先的两年延长至明年初。上述冻结期将在明年1月2日结束。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昨天指出,当联邦移民部在2011年11月5日起暂停接受担保父母或祖父母的移民申请个案时,父母祖父母移民类别的积压个案多达167,466宗,审批周期长达8年。

如果移民部不采取暂停接受新的申请个案的措施,该类别的积压个案在2015年将增至272,546宗,审批周期将延至16年。

而在2014年1月2日,当联邦移民部开始重新接受担保父母或祖父母的移民申请个案时,该移民类别的积压个案预期将减少至一半,至于个案审批周期也将缩短至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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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附父母移民子女 新例改为18岁或以下
康尼他还强调说,联邦移民部将从明年1月2日开始重新接受担保父母或祖父母的移民申请个案,该类申请个案的限额为5,000份,将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申请人应递交完整的申请文件,其中包括境内担保人在过往3年的报税评估单。

康尼还就担保父母或祖父母的移民申请类别详细介绍了新的申请要求,包括:第一,将境内担保人的最低收入标准提高30%。例如,由一对夫妇组成的两口之家如欲担保女方的父母移民来加,那么,这对夫妇的最低家庭总收入必须达到54,684元,相比原先的42,065元提高了30%。

第二,联邦移民部仅接受联邦税务局的报税评估单作为境内担保人提供的收入证明,境内担保人必须提供过往3年的报税评估单。

第三,境内担保人的担保期从现时的10年延长至20年。

第四,被担保的海外父母或祖父母的受赡养子女必须是年龄在18岁或以下的未成年人。

10年担保期结束 依赖社福比例升
康尼在解释推出上述新的申请要求的原因时指出,统计数据显示,年龄介于65岁至84岁的耆老,平均每人耗费的医疗开支高达2万元。年龄在65岁或以上的加拿大人,花费所在省份的医疗经费所占的比例高达44%。

他说:“老年人增加加国公共医疗体系的负担,令本来已面临危机的公共医疗体系雪上加霜。”

他还指出,统计数据还显示,被担保的海外父母或祖父母在为期10年的担保期结束后,依赖于社会福利体系的比例大幅升,这是非常不合理的。甚至有境内担保人在担保父母来加后,让父母申请入住公屋。

康尼说,被担保的海外父母在来加时的平均年龄为60岁,将境内担保人的担保期从10年延长至20年,是为了确保担保人供养自己的父母,而不是由纳税人来负担这些被担保的父母或祖父母的开支。

他说:“我们不想吸纳那些准备来加依赖于社会福利体系的人,这些人应该留在自己的国家。”

已签发逾1.5万张 超级签证成永久措施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昨天正式宣布,联邦政府在2011年12月1日推出的“超级签证”(Super Visa)计划,方便加拿大人在海外的父母、祖父母来加与亲人团聚,该项愈来愈受申请人欢迎的计划将成为一项永久性的计划。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昨天在位于密西沙加市的移民部办公室召开的新闻会上,正式宣布了加快处理家庭团聚移民申请行动方案的第二阶段的具备内容。让愈来愈受申请人欢迎的“超级签证”计划成为一项永久性的计划,是上述行动方案第二阶段的组成部分之一。

康尼在新闻会上指出,“超级签证”计划很受欢迎,联邦移民部平均每月签发超过1,000张签证。自2011年12月以来,移民部已经签发了超过1.5万张超级签证,签证的获批率高达86%。

方便海外父母祖父母来加

康尼表示,“超级签证”方便加拿大人远在海外的父母、祖父母来加与家人团聚,给那些并不想移民加国的父母、祖父母更多的灵活性。

与此同时,该计划也防止加拿大人在海外的父母、祖父母成为加拿大纳税人的经济负担,耗费加国医疗体系的经费拨款。

联邦移民部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接受“超级签证”的申请,该项签证专门针对父母及祖父母,签证的有效期长达10年。

持有“超级签证”的人士可在10年内多次往返加拿大,他们在入境后,在加逗留的时间可长达两年。

“超级签证”的申请要求包括:第一,在加国境内的担保人必须达到收入方面的要求。

第二,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曾购买为期1年、最低10万元保额的私人医疗保险,可用于在加拿大看病、住院及如果需要转送回国治疗的费用。

第三,申请人不能是加拿大拒绝入境的人士,例如有犯罪纪录。

第四,申请人必须通过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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