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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戴太阳眼镜可减车祸
生活频道 - 美容健身
作者:明报   
2012-11-12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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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去冬来,日照时间日渐缩短黑夜也变得更长,雨雪天气也渐渐增多。上述情况令路况变差的同时,也令司机的视线受到愈来愈多的阻碍。多伦多警方建议市民,如果能认真遵从交通法,重视一些平时为大家所忽略的细节,就可以为自身的安全提供更多的保障。

多伦多警队的张警长指出,一些患有近视眼的市民,嫌长时间戴眼镜不舒服,以为能隐约看清交通灯,能看准前后车距便不戴眼镜驾车。

“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这些人士的驾照上都会有一个限制性的符号“X”,意思是必须佩戴纠正视力的眼镜。警方作交通检查时,如果发现司机没有按要求戴普通眼镜,就会检查司机是否戴隐形眼镜,如果两样都没有,就会对司机发出交通告票。”


法例虽非强制 事实能增行车安全

根据“安省公路交通法”(简称HTA),没有按规定佩戴纠正视力眼镜的司机,触犯了第32(9)款的“在违背条件情况下驾车 ”。

另外一种情形是关于佩戴太阳镜。安省的交通法没有明令规定司机必须戴,但有和没有戴,结果往往是天壤之别。

张警长称曾处理过多宗类似的交通意外。“假设一辆汽车从北向南驶入路口,等机会要左转向东行。司机看到南北向的车流出现空档,就踩油门加速左转。一转过来,就正正对上从东边照过来的阳光,司机的眼睛被刺眼的阳光照得睁不开,短暂几秒钟的时间,看不到有行人正沿过街线从车前经过,结果把行人撞倒了。”

根据当时现场情况的差异,司机的责任多少,警方有可能对肇事的司机控以违反交通法(HTA)第144(7)款“未向行人让路”,或者是第142(1)款“不安全转弯”,也可能是第130条“不小心驾驶”的交通法规罪名。

在张警长看来,这样的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只要戴上一副太阳镜,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他建议司机,不要贪图一时的方便而置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

“夏季时间的中午11时至下午2时左右,是最容易发生此类事故的时间。不戴太阳镜,可能会撞伤行人或毁坏财物。戴上了就没事,这个选择应该不难做吧?”

类似的情形还发生在艳阳高照的冬日。如果风雪天气过后是晴天,路面上的白雪会反射阳光,不但影响视线,严重时还会造成“雪盲症”,而一副太阳镜就能防止此类问题。

万锦市Ivan Optical眼镜店的验光师林先生和赵宁英称,一些有近视眼的司机不愿戴太阳镜,是因为觉得不方便,而专业眼镜店可以根据每个客户的需要,考虑到造型和实际使用情况,推荐不同款的太阳镜。

“尤其是一些司机,既是近视眼或远视眼,又还有散光的问题,一副合用的近视纠正眼睛就非常重要。否则在夜间会因为散光问题看不清马路上的行车线,造成交通意外。”

除了近视眼镜和太阳镜问题,张警长还提醒司机在冬季出车之前,一定要把四面车窗上的霜雪清除干净,以保证行车时视线不会受阻。否则强行上路,可能会被警察以违反交通法第74(1)a的“没有清楚视野的前窗(边窗、后窗)”而发告票。

此外,一辆上路行驶的汽车,必须要保证有至少一根水拨能正常运作;保证有至少两个前大灯,以及至少一个红色尾灯能正常运作;保证车牌不被锈和泥土遮盖;在日落前和日出后的半小时内都要开车头灯,否则也可能会因违反了交通法的第66(1)(a)、62(1)和62(19)等条款而接到警方的交通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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