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加贪官没好日子了 |
新闻频道 - 加国新闻 |
作者:北美时报 |
2014-07-31 10:37 |
中国公安部7月22日宣布,从即日起至年底,启动“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即涉嫌贪污、贿赂、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的官员,在全球范围内追缉外逃贪官。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称:"一些外逃嫌疑人还牵涉腐败犯罪,能否到案直接关系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这个由中纪委牵头统筹,包括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央行等参与,在今年5月的国际追逃追赃会议上制订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要求各级公安全面掌握外逃贪官情况线索,逐人逐案制订缉捕方案,尽快将他们缉捕归案;对外逃贪官较多的国家及地区要组织集中缉捕;实行“一人一档”管理,落实缉捕。
其中,对有引渡合作的国家正式通过引渡遣返外逃贪官,没有引渡合作的通过吊销贪官合法旅行证件、指证其犯有严重罪行等,使贪官无法在当地合法立足。外界认为,这是十八大以来,中纪委“打老虎”从在职官员延展到“大老虎”、退休高官以后,延伸至斩断贪官向海外转移资产通道新举措,让境外将不再是贪腐的"避难所。" 加拿大由于其移民难民政策宽松,又与美国及大部分欧盟成员国一样未同中国建立引渡合作关系,一直是较出名、涉重大案情贪官首选外逃国家,因而也有了“中国贪官外逃天堂”的恶名,前有赖昌星、高山案,近有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妻妹,中石油驻加总经理贾晓霞滞加不归,以及被拒投资移民签证的中国全国政协常委; 温哥华和多伦多就聚集着大量中国“裸官”的配偶子女,以及出逃后隐姓埋名的大小“贪官”。 中国这轮全球追缉外逃贪官风暴,自然对他们的前途命运构成一定的影响。对在加中国“贪官”圈有些了解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在多伦多的大小“贪官”相对低调,基本不同华人社区发生联系,一般都想靠过去捞下的钱财过隐居生活,部分人也只和国内政商界旧部朋友联络,希望能够继续取得过去积累下来的经济利益好处。 他表示,前几年轰动一时的地产经纪韩建国遭绑架遇害案,实际上背后就有中国贪官进行资产运作转移的影子; 本地也有的华裔地产经纪熟知中国富商和贪官青睐加拿大豪宅物业,现金支付力强,因而专注这个群体的生意,甚至发展到中国去招揽业务,为相关人等提供置业、移民、安居、洗钱、转移资金等一条龙式服务。 由于逃加中国贪官大都循正常渠道而来,一般已拥有加拿大合法身份,家人及财产全在这里,这轮“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肯定不会是自己回国去投案自首的; 而中国通过指证有关人犯有严重罪行,迫使加拿大法官驱逐贪官出境,或直接久强制缉捕方法将贪官抓捕回国,在加拿大的司法制度和与中国没有犯罪引渡协议的条件下,其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但相信不会很大。 赖昌星、高山被遣返或回国自首,只能是加中两国政府交易达成的个案而已,难以对大量逃加的中国贪官有借鉴示范作用。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中国在加快政治政革和司法独立,与国际司法制度并轨的同时,尽快与加拿大签订引渡协议,才能使贪官再难在加拿大立足。 根据美国非盈利机构全球金融诚信组织(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 2013年12月发布的《发展中国家非法资金流出:2001-2011》报告,2001-2011期间, 中国大陆因逃税、腐败和犯罪等而产生的非法资金外流达1.08万亿美元,约占全球份额的六分之一,是全球非法资金外流最多的国家。但报告并未指明其中贪官外逃资金所占份额。 而中国人民银行2008年6月完成的《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报告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