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原市长季建业受贿逾千万被判15年 |
新闻频道 - 中国要闻 |
作者:综合报道 |
2015-04-07 09:32 |
山东烟台中院4月7日上午公开宣判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受贿一案,季建业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被告人季建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1月16日,该案在烟台中院公开审理。庭审中,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物证及物证照片、书证、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鉴定意见、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指控被告人季建业于1999年底至2012年下半年,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辩护人亦向法庭提供了有关证据。 法庭上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季建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人随后发表辩护意见。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季建业犯受贿罪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对指控被告人季建业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及犯罪数额的认定提出异议,并提出季建业有坦白、自首、认罪、悔罪、退赃、人身危害性较小等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季建业表示没有辩护意见。 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季建业作最后陈述。被告人季建业表示知罪、认罪、悔罪,尊重法庭的依法审判,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据悉,2013年10月季建业落马时,中央巡视组尚未进驻。2014年7月,中央第十二巡视组正式进驻江苏省开展巡视工作。 随后,江苏省先后有两只“老虎”落马,一个是2014年10月落马的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另一个是今年1月落马的原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曾指出,杨卫泽的问题就是通过巡视发现的。 杨卫泽与季建业的官场交集为人关注。据媒体报道,早在季建业被查前,杨卫泽对季已经“态度转变”,曾三次打回季建业的自我批评;季建业被查后,杨卫泽更是公开批评季。两人共事3年左右,目前俱已落马,也使得南京成为十八大后第一个书记、市长均落马的省会城市。 此外,扬州市环保局原局长金秋芬涉嫌受贿、贪污罪一案,1月9日在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中纪委早前通报季建业问题时曾指出,季建业道德败坏。而据媒体公开报道,季建业被“双规”后,多名情妇被曝光,金秋芬也被曝为季建业情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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