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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清50万保释 律师指窃密案与中国无关
新闻频道 - 华社要闻
作者:明报   
2013-12-2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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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清获其配偶保释后逃避传媒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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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2名辩护律师罗森(右)及栗钧。

中国移民黄清(Qing Quentin Huang,音译)被控两项企图向外国提供加国机密资料罪名的案件,昨天在多市旧市议会法庭举行保释聆讯后,获其张姓配偶以名义上(without deposit)50万元担保外出,等候审讯。

主审法官坚尼素(J. Cleeniso)向被告发出的20项保释条件,当中包括:

(1)要交出所有警方仍未扣起的旅游证件,包括加国护照,同时不能申请新护照。

(2)要留于安省境内,及与担保人居于某地址。

(3)要被软禁在家中,除非家人有急事、需要紧急医疗服务、上法庭、与其律师会面、获警方的书面许可等。

(4)要一直佩戴探测其行踪的足踝全球定位系统(GPS)仪器,同时受Recovery Science Corporation(RSC)公司探测其行踪,及不能超越法庭定下的限制范围。

(5)若地址有改变,要立即通知警方。

(6)交出所有军火枪械。

(7)不能使用电脑,但可使用手机。

(8)不能接近受雇的Lloyd's Register Canada Ltd.公司及其职员。

(9)不能接触中国大使或领使馆及其官员。

该案昨天举行的保释聆讯,花了一整天进行,辩方有召证人出席。尽管于聆讯中透露了部分案情,但鉴于传媒禁令仍然生效,传媒不能作出报道。

黄清昨天出庭时,穿了黑色皮衣,一直木无表情,他的父母、配偶及儿子都有出席旁听。黄清获保释后对其保释不愿置评,并逃避传媒拍照。

被告的2名辩护律师,加国著名大状罗森(John Rosen)及华人律师栗钧昨一起出席保释聆讯。其后罗森在庭外表示,辩方要开始准备与检控官尼斯(Bradley Reitz)进行审前会议,被告下月到法庭过堂。

罗森亦在庭外表示:“我想从中国政府的观点来看,它是对的!中国政府、大使馆及总领馆员和这件案子完全未有关系!”

黄清于11月30日被捕后,等至昨天才获保释外出。

53岁的黄清自2006年,便受雇于Lloyd's Register Canada Ltd.的多伦多设计支援中心(Toronto Design Support Centre),任职结构设计评估工程师。

他被指控偷取关于加国海军造船策略的机密资料,企图交给中国政府。皇家骑警指黄清涉嫌偷取的资料,都是用来维护本国国家主权的海军船舰的机密及敏感资料。黄清被控两项违反《保安资料法例》的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被判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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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偷资料的海军船只由哈利法克斯Irving船厂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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