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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明判赔赵家百万元
新闻频道 - 华社要闻
作者:明报   
2012-09-28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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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慧贞代为以英文宣读杨宝英的声明。

卑诗省新民主党省议员关慧贞取得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巍案凶手李佳明(原名李昂)的判决全文。法院除了判决李佳明故意杀人罪成,处以无期徒刑外,还判决李佳明应对赵巍父母赔偿人民币113万元。关慧贞认为,李佳明过去3年被囚禁,个人没有收入,赵巍父母最终能得到赔偿的机会恐怕不高。

有关赔偿金额,是根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计算。

关慧贞与新民主党省议员范和富、省新民主党温哥华菲沙围区(Vancouver-Fraserview)省议员候选人姚永安,昨日共同召开记者会,由关慧贞以英文,转述赵巍母亲杨宝英的亲笔声明,并对李佳明案对中加司法合作的深远影响,作出分析。

已被囚3年没收入 赵巍父母恐难获偿

关慧贞说,几年前刚介入了解赵巍案时,联邦政府和卑诗省互推不是他们管辖,而本那比皇家骑警虽然握有证据,但嫌犯却已经跑回中国,由于此案特殊,有很长时间,赵巍家人根本不知应该找那一个国家,又或是找那一个单位,求取司法正义。

她表示,她很高兴赵巍案的凶手终于受到法律制裁,但她希望,“中加建立起这次的司法合作模式后,以后再有任何不幸的事件发生,受影响的家庭不需要再经历如此漫长且不必要的等待。”

李佳明表哥道歉信成罪证

姚永安则是在北京时间27日晚间,与赵巍的母亲杨宝英及表姐李军军通电话,姚永安转述赵母的话,指这次能够将李佳明绳之以法,其中一个被采纳的证据,是李佳明的表哥张瀚还在加拿大被拘留时,曾对杨宝英寄了一封信,对赵巍之死表达道歉,相信这封信对最终促成李佳明罪成,有一定影响。

范和富则认为,赵巍案的经验说明,即使中加之间仍无引渡协议,但仍是可以透过中加政部门的谈判,以及合作,将犯案凶手定罪。不过,长远来说,范和富认为中加两国应该签署引渡协议。

倘不服判决 限10日内上诉
卑诗省新民主党省议员关慧贞等取得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7日对李佳明故意杀人罪的判决书,法院总共作出三项判决:

一.被告人李佳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李佳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子生、杨宝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总共人民币1,133,300元。

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子生、杨宝英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亦说,若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0日内,通过该院或直接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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