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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差拒申请 中国厨师移民上诉获重审
新闻频道 - 华社要闻
作者:明报   
2012-11-14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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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只要求厨师懂基本口语英文及会写中文。

一名在中国已有10年工作经验的厨师,获温市中餐馆聘用,并成功取得人力资源部签发的“有工作安排意见书”(AEO),尽管根据意见书,雇主只要求厨师懂得基本口语英文及会写中文,移民官却认为,厨师如果不懂听、说、读、写英语,将无法在厨房发生紧急事故时作出应对,并因此拒绝其申请。厨师不放弃,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并在最近得到法官判决,得到重新被审查的机会。

中国厨师谭晓风(译音,Xiao Feng Tan)在2009年5月取得申请技术移民所需的工作证明,亦就是“有工作安排意见书”(AEO)。根据AEO,他已获得温市W.K. Garden Restaurant聘为厨师,且AEO文件上清楚注明,该厨师的工作要求为“广东话或普通话,基本英语(口语)与中文(书写)”。谭在2009年9月备齐材料,连同AEO向移民部驻香港签证办事处提出申请,他在申请表上英语能力的听、说、读、写四项,均填上“基础”等级。

谭晓风在2011年3月期间,接到移民部要求补充证明英文能力的材料,他补送了包括英文老师说他英文达到基础等级,以及“我是谭晓风,今年35岁,正在学英文”(I am Tang Xiao Feng. I am 35 years old. I am learning English now)等说英文的录影片段。

移民官不满意谭所提出的证明,也不采纳他后来出具一张广东商业大学(Guangdong University of Business Study)发出,证明他在英语课拿到85分的成绩证明,移民官不仅给他在语言部分的分数为“零”分,连已有工作安排意见书也是“零”分(有意见书申请人最高可获10分),使得他只得到总分56分,差及格分数67分有11分,并导致他的申请遭拒。

移民官并曾查询,雇主是否会在谭工作的场合,分配一名会说英文的工作伙伴,助他从事厨房的煮食工作,帮助他在紧急状况时,能处理及求救,但雇主未作出移民官希望的答覆。

谭晓风后来不服申请被拒,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法官奥基弗(John A. O'Keefe)在9月13日作出判决,判决认为,既然AEO都未要求申请人要会除了口语以外的英文能力,移民部即不能擅自改变要求,还在AEO的部分,不给分数。法官认为移民官未按照规定,有失误之处,并要求移民部重新审查谭晓风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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