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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陪床卖淫难界定
新闻频道 - 中国要闻
作者:新闻晚报   
2013-10-15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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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社会步入老龄化,老年人的幸福愈发受到社会关注,但老年人是否“性福”的问题却成为难言之隐,总被人们不自觉地回避。那些我们曾以为仅会出现在年轻人身上的关于寂寞与诱惑、危险与无知的种种乱象,却正在部分老人身上上演。

乱象一:“陪床”保姆

2013年5月,四川南充的“陪床”保姆袁某因被照顾老人的遗嘱而可以得到老人去世后全部的房产,由此引发的她和老人子女的官司被许多人关注,同时让“陪床”保姆这一职业再一次“浮出水面”。 

“陪床”保姆,顾名思义就是需要与被照顾老人“同床共寝”的保姆。这样的保姆不但要照顾老人的生活需求,还要照顾老人的生理需求,长此以往,保姆与被照顾老人产生感情,最后生活在一起的也不在少数。据了解,一些老人丧偶之后子女无暇照顾,老人心理、生理都无法得到慰藉。在他们眼中,“陪床”保姆更像是一个“租来”的老伴。

家住陕西西安的王大爷就告诉记者,自己的老伴钱阿姨最早就是家里的保姆,后来就生活在一起,没结婚,现在算是“同居”。当问及是不是“陪床”保姆时,王大爷并没有直接回答,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但不少人认为,即使“陪床”能够慰藉老人空虚的内心,“陪床”这一行为更像是钱色交易,于情于理都该被取缔。同时,有律师也表示保姆“陪床”行为与“卖淫”很难界定,是在挑战社会的道德和法律规则。

乱象二:嫖娼“泥沼”

与“陪床”保姆相比,近些年来,高龄老人嫖娼被查的消息不时见诸媒体,以极端的形式折射出部分老年人真切的性需求。“丧偶或是因为老伴身体原因没有夫妻生活,使得一些老年人禁不住去找小姐。”广东佛山市中医院一名医生说。同时,医生们也对这种“买春”行为表示了担忧,因为这已成为近年老年梅毒或艾滋病患者增多的成因之一。

乱象三:性犯罪“深渊”

除了频陷嫖娼泥沼之外,老年性犯罪也呈现上升趋势,这一现象在农村尤其突出。离异、丧偶、空巢使这些老人长期孤独,心里的空虚寂寞难以得到排解。而部分老人较低的文化程度和淡薄的法律意识也使他们在生理需求面前难以克制,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由于身体原因,老年性犯罪的侵害对象多为幼女、智障女。有专家表示,“空巢”日趋增多,一些老人长期独居,由于无性生活的条件,就采用非法手段满足欲望。加上部分老人心存侥幸,仗着年龄大觉得自己能够逃避法律制裁,更容易放纵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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