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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五旬奸夫淫妇 通奸894次被判刑
新闻频道 - 台湾速递
作者:文汇网   
2013-08-29 19:12

台湾一名56岁妇人与小她6岁的已婚张姓男子偷情,5年内竟发生性关系894次。
据中国台湾网报道,台湾一名经营蛇肉店的老板娘,日前与小她6岁的邻居暗生情愫,不顾对方已婚身份,2人私下偷情,5年内竟发生关系894次。2人不仅记忆力惊人,连体力也十分充沛,平均每月“嘿咻”15次,2天就得“床战”1次。事后老板娘欲斩断这段不伦恋,竟诬告对方性侵获不起诉,反而让对方妻子得知奸情,怒告妨害家庭。
该名家住彰化县社头乡的56岁的女老板,尽管年纪已过半百却风韵犹存,10年前结识邻居张姓男子(50岁),2人比邻而居日久生情,2006年起便开始展开“偷情”之旅。根据台媒报道,2人在5年内上遍彰化县各大汽车旅馆,一共偷情894次,事后女子另结新欢,想摆脱张男纠缠,便报警诬告张男性侵。
台湾检方调查发现,妇人报案称说遭张男性侵的次数多到“不可计数”,经过调查之后,才得知原是妇人另结新欢。检方询问2人发生关系的次数和地点,竟然高达894次,法院除了对2人发生性行为的次数感到诧异,查阅通联纪录发现,2人一聊就是半小时以上,连法官都直呼“难以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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