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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被判坐牢四个月 誓言上诉到底
新闻频道 - 台湾速递
作者:中央社   
2018-05-15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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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5月15日,身陷教唆泄密案的台湾前总统马英九,于15日上午被台湾高等法院改判有罪、坐牢四个月,或罚款新台币12万元(1新台币约合0.033美元)。  

根据原先的安排,马英九定于15日下午出席沈春池文教基金会在台北西门红楼举行的“迁台历史记忆库抢救计划”活动。马英九乘坐汽车来到台北西门红楼,看起来心情大好,似乎没有受到判刑的影响。  

现场聚集不少国民党党员及支持者,他们有的举起“司法不公 马总统加油”“反司法迫害 马总统加油”等标语,并高喊口号声援马英九。

马英九在参加这次活动之前举行了短暂的记者会。

马英九告诉等候在现场的记者媒体:“高院二审判决的结果,跟先前三个相关的判决结果认定不一样,对这个问题必须要理清。这个案子是一宗宪法诉讼案,我争取的不仅是我个人的权益,也包括中华民国未来总统的权限不应该受到限制,因此我一定要理清这个问题。我一定会上诉。”

现场聚集了很多记者,马英九听不清一位记者的问题,稍显有点不耐烦。

台北地检署对这起“泄密案”的起诉书指控马英九在2013年8月31日,在明知调查司法关税案的“100特他61案”并非只是行政不法,却仍泄漏侦查秘密、民进党立法院总召柯建铭的个人资料和通讯监察资料给江宜桦和罗智强。起诉书还指控马英九在2013年9月4日教唆当时的检察总长黄世铭向江宜桦泄漏侦查中的秘密和监察通许获得的应保密资料。针对马英九“泄密案”,2017年8月25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马英九无罪,认为马英九是依宪法第44条行使专属总统的争议调解权而阻却违法,在刑法上不罚,而教唆泄密的指控罪证不足。但是台北地检署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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